光禄司少卿
参见“光禄司”。
参见“光禄司”。
【介绍】:见殷七七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元至正十五年 (1355) 改盘顺府置,属四川行省。治所在今湖北鹤峰县境。明洪武五年(1372) 改为长官司,成化末复为安抚司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初废。
亦作“斧锧”,古代刑具。古代杀人时,置人于铁砧上,以斧斫之,叫“斧质”。质:铁砧。《韩非子.外储说左》:“愿请玺复以治邺,不当,请伏斧锧之罪。”《汉书.项籍传》:“孰与身伏斧质,妻子为戮乎?”唐代颜师
【介绍】:明浙江慈溪人,字子英。隐于云岩。通经史百家,工篆隶,能诗。正统间举经明行修,以亲老辞。年九十卒。
一卷。清茹敦和撰。此书系节录大传易有太极天一地二及天地定位各节,而以象数方位说之。其体例与《大衍守传》、《大衍一说》大致相同。作者以为五十五、四十五二图为八卦之所由生,即方位之所由定。认为宋儒所谓后天
【生卒】:628-684许州鄢陵(今属河南)人。为灵州都督府司马,曾十五次上书,请徙浑、斛薛部落于河北。拜兰州刺史后,以怀柔政策招徕党项。官至黄门侍郎、同中书门下三品。(185上/4791,参见《新唐
六卷。清杨以迥撰。此书上下经各分上下,共四卷。又有图说上、图说下。其解说只限于上下经,不涉及“十翼”。一般经文后先列朱子《本义》之说,后杂录诸家解说,最后为作者自己的案语。其说如认为“周易”之“周”字
五代杨吴金陵城西门之一。因地处内秦淮河的出城口,成为控制西水关的要隘,故名。明代改称三山门。即今江苏南京城水西门。区片名。在江苏省南京市区西部偏南,三山桥—银都商厦周围一带。水西门,五代杨吴时称龙光门
亦名夹道双山或双山。在今广西柳州市北。唐柳宗元 《柳州山水近治可游者记》: “北有双山,夹道崭然,曰背石山。有支川东流入于浔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