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疑录
六卷。清顾奎光(1719-1764)撰。顾奎光字星五,江苏无锡人。他博学多识,1745年中进士,1753年官至湖南泸溪县知县,1759年调湖南桑植知县,直到1764年去世。顾奎光任职期间,因改进农业生产、奖励丝织业、断狱公正、广建学堂,颇受百姓尊敬。任知县时抽暇编纂当地的县志。著有《顾双溪集》九卷,《毛诗牖日录》四卷。《然疑录》是一部杂说之作,全书内容是辑录古人的笔记之文,杂论事理及其它方面等内容,即论史、论诗、论文等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存目,传本少见。
六卷。清顾奎光(1719-1764)撰。顾奎光字星五,江苏无锡人。他博学多识,1745年中进士,1753年官至湖南泸溪县知县,1759年调湖南桑植知县,直到1764年去世。顾奎光任职期间,因改进农业生产、奖励丝织业、断狱公正、广建学堂,颇受百姓尊敬。任知县时抽暇编纂当地的县志。著有《顾双溪集》九卷,《毛诗牖日录》四卷。《然疑录》是一部杂说之作,全书内容是辑录古人的笔记之文,杂论事理及其它方面等内容,即论史、论诗、论文等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存目,传本少见。
官名。亦称稍伯下大夫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稍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。正四命。隋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同“槐花黄,举子忙”。清黄遵宪《别赖云芝同年》诗:“明年槐黄举子忙,呦呦鹿鸣谐笙簧。”
指自己身体的全部。《孝经.开宗明义章》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并列 身躯、四肢、须发、皮肤,泛指全身。语出《孝经·开宗明义》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清·侯方
岳(嶽)唐末人。曾任江南西道观察使钟传的判官。著有《唐统纪》、《折衷春秋》、《大唐实录撰圣记》。
秦州(今甘肃天水)人。丈夫长期远游在外,在家侍奉婆母。虽每日被打,仍恭谨无怨。
北宋置,属难江县。在今四川南江县东北八十里,与樗林关对峙。
即杨最、杨继盛、杨爵,皆为明嘉靖时谏臣,以直言上疏而俱得祸,故称。
同“西山拄颐”。清周之琦《天香》词:“参差雉堞,送暝色、凉生襟袂。只少西山拄笏,分他绛霄云气。”
读音:hēi chǐ当以国为氏,唐时百济西部有黑齿姓。(见《姓氏考略》)出自南诏。(见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)▲〈唐〉黑齿常之,百济西部人,燕然道大总管。
清雍正七年(1729)分车里宣慰司所辖江内六版纳地置。治宁洱(今普洱县)。属云南省。乾隆元年(1736),增领江外六版纳各土司。辖境相当于今云南景谷、墨江、普洱三县地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。还包括今老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