滂喜斋藏书记
三卷,附宋元本书目一卷。清叶昌炽撰。滂喜斋为潘祖荫之藏室题名。潘祖荫(1830-1890),字东镛,号伯寅,又号郑庵。咸丰二年(1852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自幼好学,笃嗜藏书,每获一书,辄为解题。初作二卷,曾延叶昌炽馆于滂喜斋,委托其撰述,扩为三卷。卷一经十八部、史十七部,卷二子四十一部,卷三集五十四部,均撰有解题,随附印记。有清光绪中刊本,民国十七年(1928)增补本。
三卷,附宋元本书目一卷。清叶昌炽撰。滂喜斋为潘祖荫之藏室题名。潘祖荫(1830-1890),字东镛,号伯寅,又号郑庵。咸丰二年(1852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自幼好学,笃嗜藏书,每获一书,辄为解题。初作二卷,曾延叶昌炽馆于滂喜斋,委托其撰述,扩为三卷。卷一经十八部、史十七部,卷二子四十一部,卷三集五十四部,均撰有解题,随附印记。有清光绪中刊本,民国十七年(1928)增补本。
宋代指买卖过程中的中介费。在买卖过程中,有时除牙人外,还有牵头,从中沟通买主和卖主的关系,收取牵钱,作为报酬。牵钱按买卖数量抽成,一般比牙钱为少。
【介绍】:宋嘉兴华亭人,号和光老人。孝宗淳熙中以诗名。有《华亭百咏》。
?—1644明宗室。蜀献王朱椿后裔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)封蜀王世孙。四十四年改封世子,不久袭封蜀王。张献忠农民军克成都,投井自杀。
【介绍】:清福建福清人,字仲穆,一字书禅,号约园。康熙五十二年举人。有《约园诗钞》。
【介绍】:见王绍宗。
战国时秦国废除人殉制度的法令。秦献公元年(前384)宣布“止从死”,即以法令形式正式废除殉葬制。秦自武公二十年(前678)卒,“初以人从死,从死者六十六人”(《史记·秦本纪》),至此共历十九君,二百九
同“南风”。唐吕温《奉和张舍人阁中直夜思闻雅琴因书事通简僚友》:“方袭缁衣庆,永奉南薰吟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Xīshēn《姓氏词典》收载。其据贾耽《四夷述》注云: “大食国 (即阿剌伯帝国)之后有奚深氏。”
元至元二十三年 (1286) 升长溪县置,属福州路。治所在霞浦县 (今福建霞浦县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霞浦、福安、宁德、福鼎等市县地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降为县。成化九年 (1473) 升为直隶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