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和卫
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置。在今山西阳高县。属山西行都司。宣德元年(1426)移高山卫来同治。城南有关,关西又筑连城,为北边雄镇。《明史·英宗纪》:正统十四年(1449),“边帅朱冕与瓦剌战于阳和”;《明史·武宗纪》:正德十二年(1517)十月,“小王子犯阳和,掠应州”,皆即此。清顺治三年(1646),以高山卫并入,改名阳高卫。雍正三年(1725)改为县。
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置。在今山西阳高县。属山西行都司。宣德元年(1426)移高山卫来同治。城南有关,关西又筑连城,为北边雄镇。《明史·英宗纪》:正统十四年(1449),“边帅朱冕与瓦剌战于阳和”;《明史·武宗纪》:正德十二年(1517)十月,“小王子犯阳和,掠应州”,皆即此。清顺治三年(1646),以高山卫并入,改名阳高卫。雍正三年(1725)改为县。
官名。明初殿庭仪礼司官,位在九关通事使之下。六人,从八品,协掌赞导礼仪之事。参见“九关通事使”。
【介绍】:唐代诗人。一作张循,一作张修之,均误。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与弟仲之并以学业著名。与苏晋友善。武后时,上书忤旨,被诛。《全唐诗》存诗六首(其中《巫山高》一作沈佺期诗)。《全唐诗》卷
读音:Dǎo/Dau【源】 见《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》(63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本为三国魏曹芳母郭皇后所居宫号。后曹芳尊其母为皇太后,遂沿汉制,以宫号尊称之。
北辽宣宗年号(1122)。
①在今山西晋城市东南。《寰宇记》 卷44晋城县: “硖石山在县东南三十里,上有青莲寺,西有掷笔台,即远大师置涅槃经疏藏之所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43泽州 “浮山条”: 硖石山 “以两山拱峙壁立若门”。
源见“蒲鞭”。以蒲苇为杖,聊以示辱。谓刑罚宽仁。三国 魏曹植《对酒歌》:“蒲鞭苇杖示有刑。”《文选.沈约〈齐故安陆昭王碑文〉》:“南阳苇杖未足比其仁,颍川时雨无以丰其泽。”吕延济注:“《韩诗外传》云‘
在今四川九龙县西南三岩龙乡。清置三岩龙土百户。
①往事。孟郊《送卢郎中汀》:“向事每计较,与山实绸缪。”②就事,对待事情。白居易《秋斋》:“阮籍谋身拙,嵇康向事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