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紫
金印紫绶,亦指所佩紫金鱼袋。汉丞相、太尉、大司马、太傅、太师、太保及前后左右将军等高级官员,金印紫绶。晋光禄大夫本为银印青绶,其加金印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。北齐以金紫光禄大夫为官名,历代沿置,至明废。唐、宋官衔中有紫金鱼袋之名,紫为紫袍,金鱼袋为佩带之物。三品以上佩金鱼,四品用银,五品用铜。参见“银青”。
金印紫绶,亦指所佩紫金鱼袋。汉丞相、太尉、大司马、太傅、太师、太保及前后左右将军等高级官员,金印紫绶。晋光禄大夫本为银印青绶,其加金印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。北齐以金紫光禄大夫为官名,历代沿置,至明废。唐、宋官衔中有紫金鱼袋之名,紫为紫袍,金鱼袋为佩带之物。三品以上佩金鱼,四品用银,五品用铜。参见“银青”。
字乙辛隐,季父房后裔。重熙末,给事诰院。道宗时,累迁左夷离毕。大安五年(1089),拜南府宰相。廉洁奉公,历任有声誉。致仕后,居乡里。子普古为乌古部节度使,迎至任上,见货积甚多,命驾即归。后普古为盗所
又译夷健俟利发。漠北回纥首领。唐开元四年(716)漠北九姓叛后突厥,拔曳固部卒颉质略且袭杀其可汗默啜。时唐大武军子将郝灵荃方使漠北,乃率其部接应颉质略。毗伽可汗即位,引军讨之。遂率众归唐,与河西回纥会
在今湖南常德市西三里。一名拱辰,以宋柳拱辰得名。曾巩有《归老桥记》。
书名。清丁宝桢主编。四十卷,卷首一卷。编辑历代史书中有关四川盐政资料而成。凡井厂、转运、行票、征榷、职官、缉私、禁令、纪遗等类,又有图、表多种。详于清代。有光绪刊本。
北魏太武帝置,治所在敦煌郡 (今甘肃敦煌市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疏勒河以西及以南地区。明帝罢镇置瓜州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“宣慰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军之务,分道以总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上报省。边境有军事,则兼都元帅府,其次则只为元帅府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司》。
宋释惠洪《冷斋夜话》:“秦少游在处州,梦中作长短句曰:‘山路雨添花,花动一山春色。行到小溪深处,有黄鹂千百。飞云当面化龙蛇,夭矫挂空碧。醉卧古藤阴下,杳不知南北。’……”据《冷斋夜话》中说:秦观梦中赋
明代补充明律科刑之条文。附于律后,形成明律附例之体例。明律颁行后,各代对法外科刑增广有条例。弘治五年(1492),刑部尚书彭韶请删定问刑条例。十三年,增历年经久可行之问刑条例二百九十七条,此后律、例并
【生卒】:?—765【介绍】:唐道州人。代宗时处士。文学为业,不求人知,介直自全。元结为道州刺史,举请于朝,乞令州县造舍给田,免其户役。卒,元结为撰《张处士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