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水外监
宋都水监置局于澶州,号都水外监。元丰改制后有时置外都水使者,就近治理河渠之事。又置南、北外都水丞司,以外都水丞主管,分治河事,宣和三年(1121)罢,绍兴九年(1139)复置南外都水丞司于应天府(今河南商丘南),北外都水丞司于东京(今河南开封),十年,罢归工部。
宋都水监置局于澶州,号都水外监。元丰改制后有时置外都水使者,就近治理河渠之事。又置南、北外都水丞司,以外都水丞主管,分治河事,宣和三年(1121)罢,绍兴九年(1139)复置南外都水丞司于应天府(今河南商丘南),北外都水丞司于东京(今河南开封),十年,罢归工部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暂设机构。掌全国各项军队训练及陆军学堂的教育、学术成绩等事项。主官有处长一人,司内分设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六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、编辑员、绘图员、录事若干人;另
即今江苏昆山市西南陈墓镇。原名锦溪镇。南宋孝宗的陈妃爱此水乡,殁后,宁宗嘉泰时选镇南五保湖(今名陈墓荡)为陈妃水冢,因改镇名为陈墓。旧属长洲县,明初置巡司于此。在今江苏省昆山市西南。明初置巡检司于此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① 即聚落。汉朝县、乡以下的居民点,相当于城市的里。亦指周边少数族部落。②官场用语,意为取消,如落致仕、落职。
唐、宋、元时期对由海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称谓。其中有阿拉伯、波斯、中亚、北非、东非、南亚、东南亚之穆斯林商人。此外,由陆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到南方经商者,亦包括在内。该词最早见于《癸辛杂识》一书。《文昌异
即“朵甘思”。
亦作伊倭奇。即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。清康熙三十年(1691)于此置布特哈总管衙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为西布特哈总管衙门。
唐末农民起义。领导者为裘甫(一作仇甫)。浙东是唐王朝财赋主要来源地之一,农民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特别严重。同时,浙东又是唐朝军事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。故唐末农民起义首先从这里爆发。大中十三年(公元859年)
在今新疆哈密市东北二百里、沁城乡东北十里处。在不到1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岩画数百幅。内容有动物、狩猎、车辆等。大部分为匈奴居民遗作,也有突厥民族的遗存。
清代监督漕粮兑收的制度。清政府规定,漕运军丁向地方州县兑收漕粮,装载上船,必须在监兑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。兑收时,监兑官逐船核查,兑足正耗、行月、搭运等米数量,验明米色纯洁,面交押运官。粮船开行,仍亲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