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析
春秋时人。郑国大夫。与子产同时。善口辩,教人治狱,“以非为是,以是为非,是非无度”,“操两可之说,设无穷之词”。民从其“学讼者不可胜数”(《吕氏春秋·离谓》)。多次非难子产的政治主张。后被郑国执政驷歂捕杀。曾制定《竹刑》,在郑国被采用实行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名家类著录《邓析》二篇,佚。今本《邓析子》为后人托名之作,《四库全书》列于法家类。
春秋时人。郑国大夫。与子产同时。善口辩,教人治狱,“以非为是,以是为非,是非无度”,“操两可之说,设无穷之词”。民从其“学讼者不可胜数”(《吕氏春秋·离谓》)。多次非难子产的政治主张。后被郑国执政驷歂捕杀。曾制定《竹刑》,在郑国被采用实行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名家类著录《邓析》二篇,佚。今本《邓析子》为后人托名之作,《四库全书》列于法家类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四年 (1168)置,属户部度支,掌总知户部五司财赋收入、支出之数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233天兴二年(1233),代完颜斜鲁权唐州事。同年,为叛将镇防军冯总领杀害。
形容冒着生命危险。清 夏燮《中西纪事》卷八:“某经历海洋五十年,此身在炮弹中入死出生者数数矣!”见“出生入死”。清·夏燮《中西纪事》卷8:“某经历海洋五十年,此身在炮弹中~者数数矣!”【词语入死出生】
官名。清康熙四十二年(1703)置,随即停补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复置。为内务府主要官员,掌府属文职官员铨选,并督催、查核各司及下属机构承办事务。亦称坐办堂郎中。员一人,由六库郎中升用,或选院卿及护
即“蔑里乞”。
相传每年七月七日喜鹊上天在银河上搭桥,以使牛郎织女过桥相会。后因以“填河”咏鹊。亦指男女相思。徐夤《鹊》:“香闺报喜行人至,碧汉填河织女回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同“贝萋”。《旧唐书.朱敬则传》:“去萋菲之牙角,顿奸险之锋芒。”【词语萋菲】 汉语词典:萋菲
①隋开皇十八年(598),改浮阳县置。治今河北沧县东南东关。属渤海郡。唐至金为沧州治。元移治长芦镇,即今沧州市。明洪武元年(1368)废入沧州。 ②唐武德四年(621)置。治今河南中牟县西。贞观元年(
读音:Sù【综】 源出不详。台湾高雄有此姓(68,261)。罕见姓氏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,初见于《姓苑》,归“入声”部,未详其源。汉代有㴋河, 雁门太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