苑丞
官名。汉代始置,为上林苑次官,亦称“上林丞”。隶少府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上林苑有五丞。”南朝宋置,为掌御苑之官。时设乐游、上林、南苑诸御苑,各置苑丞主其事。清代亦置,为内务府属官。设于内务府奉宸苑,以及圆明园、畅春园、万寿山、玉泉山、香山等处。各处二、三员至十余员不等。初名“总领”、“催总”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奉宸苑所属为六品职衔,余六、七品兼用,食八品俸。分掌各园庭看守、值宿、管理、修缮等事。南苑苑丞掌征守南苑之地赋及管理行宫。天坛斋宫苑丞掌斋宫之陈设、洒扫等事。
官名。汉代始置,为上林苑次官,亦称“上林丞”。隶少府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上林苑有五丞。”南朝宋置,为掌御苑之官。时设乐游、上林、南苑诸御苑,各置苑丞主其事。清代亦置,为内务府属官。设于内务府奉宸苑,以及圆明园、畅春园、万寿山、玉泉山、香山等处。各处二、三员至十余员不等。初名“总领”、“催总”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奉宸苑所属为六品职衔,余六、七品兼用,食八品俸。分掌各园庭看守、值宿、管理、修缮等事。南苑苑丞掌征守南苑之地赋及管理行宫。天坛斋宫苑丞掌斋宫之陈设、洒扫等事。
清宣统三年(1911)制订。共五章二百六十条。分总纲、刑事规则、民事规则、刑事民事通用规则、中外交涉案件等五部分,由修律大臣伍廷芳起草。
北齐天保七年 (556) 改萧县置,属彭城郡。治所在今安徽萧县西北黄口镇。隋开皇六年(586) 改为龙城县。
四卷。《衍波词》二卷。《骈体文》一卷。清孙荪意(生卒年不详)撰。孙荪意,字秀芬,又字苕玉,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,贡生高第之妻。清代文学家。此书有嘉庆二十四年(1819)刊本,与高颖楼《额粉盦集》合刻。
读音:Xíngjiā【综】 清镶黄旗满洲护军白哈之妻为邢佳氏(260)。
【介绍】:许浑《村舍二首》其二颈联。二句勾勒出一幅优游花间林下、饮酒赋诗对弈的生活画卷。画中人物,风神萧散,极为自得。二句以轻淡笔致,凸现人生情趣,曲尽其妙。
西汉人。曾拜为楼船将军,汉武帝时,率水师征讨南越、东越。见《汉书·杨仆传》。后为咏王师南征的典故。皇甫冉《送袁郎中破贼北归》:“黄香省闼登朝去,杨仆楼船振旅归。”
官署名。宋置。掌开封地区百官刑狱。
【生卒】:?—1328【介绍】:元绍兴路诸暨人,字子兼。经营十二顷腴田,用岁入设立义庄、义塾。
官名。北魏置,分管皇帝生活起居,依所管具体事务分“尚食典御”、“尚药典御”等。北齐设“中尚食典御”、“中尚药典御”等。隋初门下省尚食、尚药局各置二人,正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奉御,隶殿内省。又
军中主帅。唐代韩愈《清边郡王杨燕奇碑文》:“其父为之请于戎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