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籍
离原籍所在地于异地落户入籍。历朝对寄籍有不同规定。一般乱后或建国之初,因流离不能归或不愿归籍者,许于所在地著籍,授田输赋。明制,因故侨居于外,如老疾致仕事故官家属等,离本籍千里者,方许收附入籍,不及千里者发还原籍。清律,室庐以税契之日起、田亩以纳粮之日起,扣足二十年,移会原籍地方,据文立案,方准在寄居地方入籍。报户部存案后,即可报捐应考。迁徙六十年以外者,与土著无异,不必报部,即可报捐应考。
离原籍所在地于异地落户入籍。历朝对寄籍有不同规定。一般乱后或建国之初,因流离不能归或不愿归籍者,许于所在地著籍,授田输赋。明制,因故侨居于外,如老疾致仕事故官家属等,离本籍千里者,方许收附入籍,不及千里者发还原籍。清律,室庐以税契之日起、田亩以纳粮之日起,扣足二十年,移会原籍地方,据文立案,方准在寄居地方入籍。报户部存案后,即可报捐应考。迁徙六十年以外者,与土著无异,不必报部,即可报捐应考。
【介绍】:宋兴化军莆田人。方慎从子。侍父官漳州,手断合水孽蛟死,漳人怜而祠之,后封清水侯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今湖北孝感市北朋兴乡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33 《乡镇》: “朋兴店,在 (孝感县) 城北三十里。”
笔记。又名《杂说》、《卢氏杂记》。唐卢言撰。是书一卷,杂记朝廷掌故、士大夫琐事及科举轶闻等。因作者仕宦多年,阅历颇广,故所记多可信据,如言宪宗纳李绛之谏,以牛拽倒碑屋;宣宗酷好进士及第,常于内自题乡贡
官名。北齐置中尚药典御及丞,属中侍中省,掌供御医药。
①在今广东四会市东南。明置巡司于此。《清一统志·肇庆府》: 南津巡司 “在四会县东南六十里。明洪武初置,在县东四十里黄冈村。十七年移治于此”。②红河下游支流。在今越南河北省西南。《宋书·杜慧度传》:
诗集。唐刘得仁撰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《刘得仁诗》一卷,《郡斋读书志》、《直斋书录解题》、《宋史·艺文志》著录相同。《唐才子传·刘得仁》谓“有诗一卷行于世”。但宋明旧椠未见传世。刊本有清刘云份编《
【生卒】:?—370【介绍】:名一作岩。东晋会稽山阴人,字彭祖。少仕州郡,历司徒掾、尚书殿中郎。迁尚书左丞,在朝多所匡正。晋废帝太和中,拜吴兴太守,甚得人和。后以疾去职,卒于家。
【生卒】:467—494字宣照,齐高帝第五子,封武陵王。高帝时为会稽太守,武帝时以数忤旨,不受信任与重用,久不用为方镇;及授以江州刺史,百日即征还:累不得志。武帝崩,遗诏为卫将军,开府仪同三司。定议立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禁杀戮下士二人,掌禁止民人互相伤害凶杀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禁杀戮中士,正二命;禁杀戮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