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民国军政府条例
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制订的组织纲领。于清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五日(1911.10.16)通过。共六章二十四条。规定都督府下设军令、军务、参谋、政事四部,均直辖于都督,受都督之指挥命令;有关军政各重要事项,由都督召集临时军事参议会或顾问会讨论施行;凡发布命令及任免文武官员,亦均属都督之权限。九月四日为《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》所取代。
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制订的组织纲领。于清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五日(1911.10.16)通过。共六章二十四条。规定都督府下设军令、军务、参谋、政事四部,均直辖于都督,受都督之指挥命令;有关军政各重要事项,由都督召集临时军事参议会或顾问会讨论施行;凡发布命令及任免文武官员,亦均属都督之权限。九月四日为《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》所取代。
见“文都寺”(388页)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域内分为一道、二盟。清末直隶省所属有热河道,辖承德、朝阳二府与赤峰直隶州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改为十五县。次年一月,以此十五县及内蒙古的昭乌达盟(八部十一旗)、卓索图盟(二
元朝宗王。又译势都儿。蒙古孛儿只斤氏。※成吉思汗弟※合撒儿曾孙。袭封地,辖也里古纳河(今额尔古纳河)、海剌儿河(今海拉尔河)、阔连海子(今呼伦湖)一带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附叛王乃颜反,遣所
【介绍】:唐禅僧。开元间至嵩山,师从普寂。后至南岳,李泌在南岳,尝与游。天宝间为执役僧。时称懒瓒和尚、懒残和尚。卒谥大明禅师。《宋高僧传》、《祖堂集》有传。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存其诗3首。
兵制名。北魏末年六军宿卫禁旅分为六坊,亦称六府、坊府。北齐因之。
六卷。清李超孙(生卒年不详)撰。超孙字奉墀,号引树,浙江嘉兴(在今浙江北部)人。乾隆六十年(1795年)举人,官会稽县教谕。是书取诗中所称人之氏族名字,博考经史诸子及近儒所述,将其人行世之事荟萃云集,
①官名。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,具体名称不一,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,郡府有主记室史,县府有记室史,皆主文书表报。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。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、记室督、记室参军、中记室参军等名目
渤海王国置。又作丸都县城(丸与桓音近异译)。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。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,具体所指稍有不同,一说在集安镇,或说在西通沟。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“九都之李”(九为“丸”字之误)
五卷。明洪化昭撰。化昭自号日北居士,四川新都人。生卒年不详,《经义考》将他列在马元调前,大概是天启、崇祯(1621-1644)间人。该书认为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三传都是汉儒所增入,故置之不论,
传说舜帝出巡死于南方,其二妃哀痛洒泪,泪滴竹上,竹枝斑。后用以咏竹。薛涛《酬人雨后玩竹》:“众类亦云茂,虚心能自持。多留晋贤醉,早伴舜妃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