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淮总摄
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。至元元年(1264),置总制院(后改名宣政院),命八思巴领院事,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十六年(1279),灭南宋,统一全中国,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、总摄,遂置江淮总摄,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。
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。至元元年(1264),置总制院(后改名宣政院),命八思巴领院事,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十六年(1279),灭南宋,统一全中国,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、总摄,遂置江淮总摄,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。
书名。(1)南朝宋徐爰撰。六十五卷。记南朝宋史事。(2)南朝齐孙严撰。六十五卷。记南朝宋史事。纪传体。已佚。(3)撰者不详。六十一卷。已佚。(4)南朝梁沈约撰。一百卷。其中《本纪》十卷,《列传》六十卷
【介绍】:宋开封襄邑人,家于四明,字武子,一字汉卿。孝宗隆兴元年进士。笃学好古,受知魏杞,学者称雪窗先生。工诗。有《雪窗小集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《三国志·孔礼传》:“径诣刺奸主簿温恢,恢嘉之,具白太祖,各减死一等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为丞相时置,掌司法方面的文书簿籍和印鉴等。
①同乡之人共同遵守之规约。②职官名。原系中国东北地区朝鲜族乡村的自治乡规,清末成为朝鲜族地区基层行政官的名称。由县官委任,辖区凡方圆三十里。③清代乡村小吏,不入品级。原在回、汉族居民中设置。光绪十年(
宋朝发运使别称。
【介绍】:宋苏州吴县人,字静之。仁宗庆历中进士。历知青田县,民贫无以纳和买,悉令候冬熟纳足。徙知浦城县,以疾乞归故里。与程师孟等吟咏宴游,号吴门十老。卒年八十二。私谥康靖先生。
谓败残之花。崔橹《暮春对花》:“病香无力被风欺,多在青苔少在枝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秦置,属东海郡。治所在今江苏盱眙县东北二十五里盱眙山麓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 秦二世二年 (前208),项梁 “闻陈王定死,因立楚后怀王孙心为楚王,治盱台”。即此。西汉改为盱眙县。东汉复改为盱台县,属
同“平津阁”。唐韩翃《题苏许公林亭》诗:“平津东阁在,别是竹林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