噶勒丹达什
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台吉。又译噶尔丹达什。蒙古族。博尔济吉特氏垂库尔之子。康熙三十六年(1697)随达什巴图尔归属清朝。五十年(1711),封辅国公,任青海和硕特左翼长。五十九年(1720),从清军护送达赖喇嘛入藏。雍正元年(1723),晋封镇国公。同年,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,携属众避居甘州境内。清平定罗卜藏丹津后返归青海。三年(1725),授札萨克。卒,子丹津纳木札勒、索纳木巴勒济相继袭。
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台吉。又译噶尔丹达什。蒙古族。博尔济吉特氏垂库尔之子。康熙三十六年(1697)随达什巴图尔归属清朝。五十年(1711),封辅国公,任青海和硕特左翼长。五十九年(1720),从清军护送达赖喇嘛入藏。雍正元年(1723),晋封镇国公。同年,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,携属众避居甘州境内。清平定罗卜藏丹津后返归青海。三年(1725),授札萨克。卒,子丹津纳木札勒、索纳木巴勒济相继袭。
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周之兴也,鸑鷟鸣于岐山。”韦昭注:“三君云:‘鸑鷟,凤之别名也。’”后因用为称颂国家兴盛的瑞兆。许敬宗《奉和过旧宅应制》:“岐凤鸣层阁,丰雀贺雕梁。”
西汉置,属胶东国。当在今山东东部。东汉省。
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。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。倘女子未婚而生育,后又不再出嫁,须通过拜火(灶)形式,指烧火棍、蒙古刀、火镰、或鼻烟壶之类物品(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)为丈夫,并束起媳妇发式。自是,
官名,黄帝置,分掌左右方诸侯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 ,监于万国。”
明代湖广安定土官。土家族。元末任安定(今湖北南漳县西)宣抚使。至正二十四年(1364,一作二十七年),遣所属长官硬彻律等,以元所授宣抚司印,上缴吴王朱元璋,请改授。置安定等处宣抚司2,命其与弟向思胜分
笔记。唐丁用晦撰。用晦中晚唐人,生平事迹不详。《郡斋读书志》曰:“叙谓尝憩缑氏,故取潘岳《西征赋》名其书。记隋唐杂事”,“总六百条”。按潘岳《西征赋》无“芝田”之句,而曹植《洛神赋》有句云:“秣驷乎芝
东汉安帝时分辽东、辽西两郡地置。治昌黎(今辽宁义县)。辖境相当今辽宁西部大凌河中下游一带。属幽州。东汉末省。三国魏正始五年(244)复置,不久改为昌黎郡。
即今四川铜梁县东南蒲侣镇。清光绪 《铜梁县志》 卷2: 蒲吕场 “在县东南三十里”。
见《禹贡说断》。
《诗.大雅.皇矣》:“王赫斯怒,爰整其旅。”郑玄笺:“赫,怒意。”斯,语助词。后因以“赫斯”形容帝王盛怒;亦形容帝王威武奋发。晋葛洪《抱朴子.论仙》:“人君有赫斯之怒,芟夷之诛。”《三国志.魏高贵乡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