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岑
吐蕃官名。参见“十六地方官”(11页)。
吐蕃官名。参见“十六地方官”(11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东汉建安十五年(210)孙权分豫章郡置。治鄱阳县(今江西波阳县东北古县渡,赤乌八年(245)移治今波阳县)。属扬州。辖境相当今江西鄱阳湖以东信江、昌江、乐安江流域(婺源县除外)及进贤、都昌等县地。西晋
见“蒙额勒多尔部”(2344页)。
【生卒】:1351—1424【介绍】:明江西吉水人,字伯颖。洪武十七年举人。永乐中官翰林检讨。预修《永乐大典》,为副总裁。升修撰,署南京翰林院事。有《澹斋集》。
即“弘圣寺塔”。
元代管理诸路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。至元元年(1264),置总制院(亦称释教总制院,后改名宣政院),命八思巴领院事,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元取南宋各地,曾先后设置诸路之释教总摄、总统等僧官。二十八
【介绍】:刘得仁作。见《题邵公禅院》。
金贞元二年 (1154) 改雷泽县为镇,属鄄城县。在今山东菏泽市东北五十二里胡集乡。古镇名。金贞元二年(1154年)废雷泽县为镇,在今山东省菏泽市东北。属鄄城县。
十卷。明吴宣(约1470前后在世)撰。吴宣,字师尼,号野庵,崇仁(今江西崇仁县)人。(生卒年不详)。明景泰四年(1453)举人,授左军督府经历,改中府,升镇远府知府。著有《野庵文集》。此集系其门人王君
谓国家得到人才。清许葭村《复陈凝之》: “令弟才华品学,卓尔不群,将来绿水红渠,定与元方媲美,不仅蜀得其龙也。” 参见:○南阳三葛【词语蜀得其龙】 成语:蜀得其龙汉语词典:蜀得其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