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约制度
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。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,乡约为一乡首领。雍正年间(1723—1735)始行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各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苏四十三(撒拉族)领导的撒拉族、回族起义失败后,在各地普遍实行,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。分“寺约”和“回约”两种,有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寺约”;无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回约”。寺约、回约亦称乡约,回民内部称“学董”,由政府给予印札。分段管理,互相约束。参见※学董制(1536页)。
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。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,乡约为一乡首领。雍正年间(1723—1735)始行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)各地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,苏四十三(撒拉族)领导的撒拉族、回族起义失败后,在各地普遍实行,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。分“寺约”和“回约”两种,有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寺约”;无清真寺的地方设“回约”。寺约、回约亦称乡约,回民内部称“学董”,由政府给予印札。分段管理,互相约束。参见※学董制(1536页)。
元地方志。俞希鲁撰。二十一卷。希鲁字用中,永嘉平阳(今属浙江)人。从其父德邻侨寓镇江。曾官从仕郎、衢州路江山县尹。此书前列郡县表、官制表,次分地理、风俗、户口、土产、田土、赋税、山水、神庙、僧寺、道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源见“鸣琴化治”。称颂地方官善于治理政事。唐杜甫《夏日杨长宁宅送崔侍御》诗:“醉酒扬雄宅,升堂子贱琴。”
【介绍】:南朝梁人。为侯景中军。梁武帝太清末,助侯景攻破吴兴。简文帝大宝元年,侯景以为南兖州刺史。及景废萧栋自立,恐齐人与西师掎角,乃遣子鉴率舟师向濡须,耀兵肥水,以示武威。后守姑孰,为王僧辩击破,仅
唐方镇名。开元二年(714)设幽州节度使,天宝元年(742)更名为范阳节度使。为玄宗时十节度使之一。以临制东北奚、契丹。兵额九万一千人,马匹六千五百。后为河朔三镇之一,治幽州(今北京市西南)。辖境屡变
即“朱��”。
字希尹,长兴(今属浙江)人。嘉靖(1523)进士。授大理评事。疏请平狱,帝责他沽名卖直,贬清江丞,后升河南佥事。讨平永宁巨寇,以功受赏。伊王虐杀其妃,他以法定罪。又曾治里居给事中杜桐杀人罪。桐诬陷他,
官署名。北宋卫尉寺置,掌收储军器衣甲。官库名。见“内弓箭库”。
?—1779清代蒙古王公。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,※图巴子。雍正二年(1724),随博贝驻特斯,防护鸟梁海。三年,追擒乌梁海叛人和罗尔迈。九年(1731),随军征准噶
官名。西周置。一说为司空别称。《书·酒诰》:“若保宏父,定辟。”孔安国传:“宏,大也。宏父,司空。”孔颖达疏:“诸侯之三卿,以上有司马、司徒,故知宏父是司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