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
清末官署名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由原刑部改设。法部掌司法行政,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、检察机关,决狱之权归大理院,与刑部旧制不同。1911年(宣统三年)主官尚书、侍郎改称大臣、副大臣。法部所属单位有京师高等审判厅、检察厅、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、检察厅及京师初级审判厅、检察厅等。辛亥革命后,改称司法部。
清末官署名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由原刑部改设。法部掌司法行政,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、检察机关,决狱之权归大理院,与刑部旧制不同。1911年(宣统三年)主官尚书、侍郎改称大臣、副大臣。法部所属单位有京师高等审判厅、检察厅、京师内外城地方审判厅、检察厅及京师初级审判厅、检察厅等。辛亥革命后,改称司法部。
唐.牛僧孺《幽怪录》“橘中之乐不减商山”:“巴邛橘园中,霜后见橘如缶,剖开,中有二老叟象戏。一叟曰:‘橘中之乐不减商山(参见“商山四皓”),但不得根深固蒂耳。’一叟取龙脯食之。食讫,余脯化为龙,众乘之
在今江西奉新县、高安市交界处。周回百里,有玄秀峰,附近有主岭、南北岭、三宝岭,山势耸峭险峻。明正德间罗光权、陈福一领导的农民军,以此山及附近仙女寨、鸡公岭等为根据地,称华林军。
唐武德二年(619)分彭原县置。治今甘肃镇原县东南。属彭州。贞观元年(627)废彭州,改属宁州。贞元三年(787)韩游瓌请筑丰义城以备吐蕃,即此。北宋太平兴国初改为彭阳县。
在今安徽铜陵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7铜陵县: 临山寨 “在县南。元末结砦于此以御寇,陈友谅将赵普胜攻拔之。今废”。
官署名。清初兵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掌捕政。置满洲左侍郎、汉右侍郎各一人;满、汉左右理事官、司务郎中均各一人;员外郎满洲七人,汉军八人,汉一人;主事满洲二人,汉军一人,汉六人。十二年,
十八卷。清郭棻(约1666前后在世)撰。郭棻字芝仙,号快庵。清苑(河北保定市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。顺治九年(1652)进士。累官内阁学士。曾著《畿辅通志》、《保定府志》、《诗经肤衍讲义》。此集皆文无诗。
源见“雁足书”。泛指书信。宋王观《生查子》词:“关山魂梦长,塞雁音书少。”
使职名。唐僖宗广明(880—881)中,为堵截黄巢西进长安所置,主于潼关以外置寨事,以左军兵马使赵珂充任。
①汾水支流。源出今山西翼城县东南,流经绛县、曲沃、侯马、新绛等县市入汾水。《左传·成公六年》: “新田土厚水深,居之不疾,有汾浍以流其恶。” 《水经·浍水》: “浍水出河东绛县东浍交东高山,西过其县南
《史记.秦始皇本纪》:“二十九年,始皇东游。……登之罘,刻石。……旋,遂之琅玡,道上党入。”“三十二年,始皇之碣石,使燕人卢生求羡门、高誓。刻碣石门。坏城郭,决通堤防。”秦始皇于三十二年,东巡到碣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