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保
【生卒】:1079—1149
【介绍】:
宋明州鄞县人,字庇民,一作芘民。徽宗政和二年上舍及第。调宿松县尉。两从广西帅辟,掌管机宜文字。时将士率俘平民冒赏,保核正之。累转朝请大夫,家居十余年,安贫著书。高宗绍兴时,除权吏部侍郎。有《中兴龟鉴》及文集。
【生卒】:1079—1149
【介绍】:
宋明州鄞县人,字庇民,一作芘民。徽宗政和二年上舍及第。调宿松县尉。两从广西帅辟,掌管机宜文字。时将士率俘平民冒赏,保核正之。累转朝请大夫,家居十余年,安贫著书。高宗绍兴时,除权吏部侍郎。有《中兴龟鉴》及文集。
地名。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东南卡尔希。元代属察合台汗国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Dòuwén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。其注引 《元和姓纂》 云: “楚若敖生斗文子(按: ‘斗文子’,或引作 ‘斗子文’。) 因氏焉。”此以谥氏为氏。
一种冶炼、提取银的工艺。始见于南宋赵彦卫《云麓漫钞》和洪咨夔《大冶赋》。利用铅易氧化,银较难氧化的特点,将炼银工艺中间产物(银铅合金)中的铅氧化成“灰”(密陀僧)而将银分离出来。明《天工开物》亦有记载
失火本应吊问却反而祝贺,以示引此为警戒的意思。《韩诗外传》十:“晋平公之时,藏宝之台烧,士大夫闻者,皆趋车驰马救火。三日三夜,乃胜之。公子晏独奉束帛而贺曰:‘甚善矣!’平公勃然作色曰:‘珠玉之所藏也,
金置,属盐山县。在今河北黄骅市境。
十五卷。别附一卷。明蔡清(1459-1509)撰。蔡清字介夫,号虚斋,福建晋江人,明代理学家。成化二十年(1484)进士,曾任江西提学副使等职。学宗朱熹。著有《易经蒙引》、《四书蒙引》。其作此书,初稿
元代赋税名目之一,包括丝料、包银与俸钞三项。公元1236年太宗窝阔台始行“五户丝”制,规定诸投下户每两户出丝一斤输于官,每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本投下。忽必烈即位后,改行“二五户丝”制,规定每两户出丝二斤输
书名。无撰者姓名。唐宋史籍中西夏史事的编年摘录。清瞿世瑛《清吟阁书目》、孙殿起《贩书偶记》均著录。《贩书偶记》谓系旧抄本,后有何元锡梦华馆藏书印。今存抄本六卷,前四卷实为《古今图书集成·西夏部汇考》全
咸丰七年(1857),回族领袖罗存弟、马德厚响应杜文秀领导的云南回民起义。率各族群众攻占缅宁,筑城举义,被署顺(宁)云(州)协副将魁昌镇压后,转至云州(今云县),与义军首领蔡发春联合,继续与清军战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