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江
【介绍】:
清江苏江都人,字东注。康熙间撰《读易约编》。
【介绍】:
清江苏江都人,字东注。康熙间撰《读易约编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书名。宋胡寅撰。三十卷。寅因忤秦桧,谪居新州,以《资治通鉴》事备而义少,故作此书。论周秦至五代得失,颇为严刻。间有感于时事,于蔡京、秦桧之事,尤深寓意。成于绍兴二十五年(1155)。
清代纂修皇帝起居注之机构,又称“起居注衙门”。隶翰林院。康熙九年(1670)设。五十七年裁,以其事归内阁。雍正元年(1723)复旧。额设日讲起居注官,满十人,汉十二人,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詹事照例兼
官名。丞相属官,秩四百石。西汉置,初佐丞相监察地方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监御史,秦官,掌监郡。汉省,丞相遣史分刺州,不常置”。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置部刺史监察州部后,协助丞相处理具体事务。无定
【生卒】:455—532字彦宝,新野(今属河南)人。幼聪明好学,博通经史百家,兼善纬候书射、棋算机巧。隐居不仕,累征为平西府记室参军、黄门侍郎,皆不就。晚年笃信佛教。中大通四年卒,谥贞节处士。所撰有《
春秋战国时韩国法律名。已佚。刘臻《孟子注》引韩昭侯《刑符》曰:“一罪谓之犯,二罪谓之干,三罪大逆曰‘凶人’。”
贵和弟。北齐末,为领军将军。降周,封西河郡公,位柱国。隋大业初,卒于秦州总管任。
唐开元二年(714)置,在今山西河津市西黄河滨。唐开元二年(714年)置。在今山西省河津市西黄河滨。《唐书·地理志》龙门县“有龙门仓,开元二年置”,即此。
【介绍】:宋人。善杂画,以松竹为佳,人物次之。
?—386北魏时匈奴独孤部首领。又作刘鞬。初依居贺兰部。道武帝登国元年(386),弟刘奴真率别部附魏后,被迎归,得弟禅让,领部众。为谢贺兰部贺讷之厚待,遣弟刘去斤献金马,并欲叛魏,改从贺兰部,为奴真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