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珏
【介绍】:
明末清初江南通州人,流寓太仓。字在湄,一字璧双。善弹琵琶,时称江南第一手。吴伟业、陈其年均有诗咏之。
【介绍】:
明末清初江南通州人,流寓太仓。字在湄,一字璧双。善弹琵琶,时称江南第一手。吴伟业、陈其年均有诗咏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Ténɡshào【综】 佤族姓。世居云南孟连腊雷区海东村(161)。
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食局。掌饩食薪炭,按等级供奉,受付则案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?—1432明代撒里畏兀儿首领。又译散西思。明洪武四年(1371),任曲先卫指挥同知。永乐二十二年(1424),因与安定卫指挥哈三之孙散哥劫杀朝使,遭都指挥李英攻击,逃遁。宣德(1426—1435)初
唐开元二十一年(733)分江南道为东、西二道。江南西道辖原江南道中部之地,治所在洪州(今江西南昌市)。管辖宣、饶、抚、虔、洪、吉、袁、郴、鄂、岳、潭、衡、永、道、邵、澧、朗、连等州。辖境约当今江西、湖
【介绍】:东晋颍川人。善卜筮。传有人失婢而来卜,云可出东陵口,遇有曹姓乘车者,但乘其载。此人依之而行,遇曹姓上墓之车而径升车,曹大骇呼,牛惊奔入草,得一尸,乃婢也。
隋文帝开皇年间制定的法律。原文已亡佚。开皇元年(公元581年),隋文帝命尚书左仆射兼纳言高颎,上柱国、沛国公郑译,上柱国,清河郡公杨素等大臣制定新律。开皇三年,又命太子少保苏威、秘书监牛弘等改定之,制
一卷。清代魏裔介(见《孝经注义)撰。此书把清皇帝的《圣谕十六条》用较为浅近易懂的文字,加以诠释、解说,规劝人们忠孝节义,用以维护封建统治。有《魏贞庵遗书》本。
①见“耶律屋质”(1317页)。 ②见“耶律洼”(1303页)。
【生卒】:1193—1265【介绍】:宋兴化军莆田人,字君谋。理宗端平二年进士第一。授秘书郎。论对皆切时政。出知抚州,以正风教、扶善良为先。寻除刑部郎,以不善迎合为中外所攻,寝新命且贬一秩。景定中召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