逵泉之诛
《左传.庄公三十二年》:“成季(鲁桓公之子)使以君命命僖叔(成季之兄),待于鍼巫氏,使鍼季酖之……饮之,归及逵泉而卒。”后以“逵泉之诛”指以弟杀兄。《宋书.竟陵王诞传》:“昔周德初升,公旦有流言之衅;鲁道方泰,季子断逵泉之诛。”北周庾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荆门遭廪延之戮,夏口滥逵泉之诛。”倪璠注:“以喻邵陵、湘东皆武帝子,以弟害兄也。”
【词语逵泉之诛】 成语:逵泉之诛汉语词典:逵泉之诛
《左传.庄公三十二年》:“成季(鲁桓公之子)使以君命命僖叔(成季之兄),待于鍼巫氏,使鍼季酖之……饮之,归及逵泉而卒。”后以“逵泉之诛”指以弟杀兄。《宋书.竟陵王诞传》:“昔周德初升,公旦有流言之衅;鲁道方泰,季子断逵泉之诛。”北周庾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荆门遭廪延之戮,夏口滥逵泉之诛。”倪璠注:“以喻邵陵、湘东皆武帝子,以弟害兄也。”
①中国北方古民族名。源于东胡后裔鲜卑。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。始见于《三国史记》(卷18),《魏书》始立《契丹传》。是后《北史》、《隋书》、新旧《唐书》、新旧《五代史》皆有专传。南北朝时,游牧于今两
书名。唐李德裕撰。一卷。记述昭义军节度使刘从谏及从子稹事。已佚。
①以新收获的谷物、果品等先祭神灵,后自享用的一种风俗。②明代奉祀太庙礼仪,属吉礼。洪武三年(1370)定于每月一日,于太庙行荐新礼。平日若有四方进献新鲜食物,亦先献奉于宗庙,故名。由太常卿与内使监官掌
三十六卷,清蔡毓荣等修,钱受祺等纂。蔡毓荣(1633-1699),汉军正白旗人,字仁庵、竹庵。初任刑部郎中。寻授御史,迁秘书院学士。康熙初,曾任刑部、吏部侍郎。康熙九年(1670)调任川湖总督,疏请招
学识浅薄,见闻不广。古人通过教育实践,得出这样一个结论:问题已经发生,再去禁止,就会发生抵触,不容易接受。超过了年龄再去学习,费力大而又不易成功。杂乱无章地进行教育,而不循序渐进,教学就不会搞好。自己
官署名。清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,于各省布政使司内设财政公所,或名度支公所。所内分科办事,其组织机构各省略有不同,山东布政使司所属的财政公所分设以下五科:总核科:掌复核各科收支款目、册籍,核定后由
西夏石窟题字。在23个洞窟中有45条题记,93行,551字。为西夏官员、僧人和游人所书。多为墨书,也有刻划文字。有发愿文、供养人榜题和巡礼题款等类型。有年款者4条。内容有供养行愿、朝山礼佛、念经诵咒、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生卒】:1784—1842【介绍】:清浙江嵊县人,字星甫,一字睢园。嘉庆十三年举人。由文颖馆誊录议叙选授湖南辰溪知县,累迁郴州知州,候选知府。为吏于湖南凡二十二年,为政以严称。
官称。北魏指以刺史兼任本州大都督,管理军务。《北齐书·斛律金传》:“太昌初,以(斛律)金为汾州刺史、当州大都督,进爵为侯。”刺史兼任本州都督,称当州都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