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
假如不是为我所有的,即使是一丝一毫也不要拿取。 表示为人要廉正。语出宋.苏轼《前赤壁赋》:“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”张志明《说“钓”》(《长江日报》1992年1月5日):“鱼之被钓,无非贪食,因小失大;人而被钓,又何尝不是如此?‘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’,诚如斯,钓者岂奈我何?”
假如不是为我所有的,即使是一丝一毫也不要拿取。 表示为人要廉正。语出宋.苏轼《前赤壁赋》:“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”张志明《说“钓”》(《长江日报》1992年1月5日):“鱼之被钓,无非贪食,因小失大;人而被钓,又何尝不是如此?‘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’,诚如斯,钓者岂奈我何?”
即唐延津州城。在今辽宁铁岭市。
①北周置,治所在清泽县 (今山东郓城县东十六里)。隋废。②隋大业二年 (606) 改兖州置,治所在瑕丘县(今山东兖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济宁、曲阜、泰安、莱芜、汶上、宁阳、泗水、邹城等市县地。大业三年
《三国志.魏书.王卫二刘傅传》“(嵇康)至景元中,坐事诛。”南朝.宋.裴松之注引《康别传》曰:“孙登谓康曰:‘君性烈而才儁,其能免乎?’称康临终之言曰:‘袁孝尼尝从吾学《广陵散》,吾每固之不与,《广陵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唐武德元年 (618) 置,治所在洪雅县(今四川洪雅县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洪雅县及夹江县西北地。贞观元年 (627) 废。②唐置羁縻州,属黔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贵州麻江县境。后废。(1)唐武德元年(61
【介绍】:清浙江钱塘人,字敬修,号春生,一号云生。官山东海阳县典史,以亲老归。髯多身短,兴甚豪,喜翰墨,间作兰竹,老笔纷披。
①在今河北临漳县东南三里岗陵城。《水经· 洹水注》: 洹水 “东北径高陵城南”。即此。②即今湖北阳新县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33兴国军永兴县: 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“改富川曰永兴,居高陵故城。正 (
官名。唐、宋时置为东宫官,有太子左、右谕德,简称谕德。明于詹事府所属左、右春坊置,左、右各一人,掌侍从赞谕之责。清初沿置,满、汉各一人,汉员兼翰林院修撰,掌记注撰文之事。乾隆十三年(1748)裁。参见
①1913年置,属山西省。治所在代县(今山西代县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保德、静乐、忻州、定襄、五台等县市以北地。1914年改名雁门道。②1913年置,属奉天省。治所在辽源县(今吉林双辽市)。辖境相当今吉林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广西省另有思恩府辖从九品土官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