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伯
1、爵名。金改县为郡伯,一品称郡王,二品称郡公,三品称郡侯,四品称郡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元代爵分八等,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。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
2、知府的别称。因知府掌管一郡,相当于古代的方伯,故称郡伯。
爵位名。金始置,为八等爵中的第六等,秩正四品或从四品。元制郡伯亦为八等爵中的第六等,秩与金同。
1、爵名。金改县为郡伯,一品称郡王,二品称郡公,三品称郡侯,四品称郡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元代爵分八等,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。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
2、知府的别称。因知府掌管一郡,相当于古代的方伯,故称郡伯。
爵位名。金始置,为八等爵中的第六等,秩正四品或从四品。元制郡伯亦为八等爵中的第六等,秩与金同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在今湖南望城县西北。自益阳县界流入,至此入湘江。《水经·湘水注》:“湘水之左岸有高口,水出益阳县,西北径高口戍南,……东北流注湘为陵子口。”杨守敬《水经注疏》疑“高口”即“乔口”之讹。唐杜甫有《入乔口
罪人别称。因罪人服赤褐色衣,故称。原为一种象征性刑罚,《荀子·正论》:“杀,赭衣而不纯。”秦刑徒之无爵者,皆穿赭衣服苦役,故有“赭衣塞路”、“赭衣半道”之说。
1417—1473明浙江桐庐人,字大章。正统进士。授吏科给事中。英宗复位,出任南京刑部右侍郎。天顺七年(1463)进礼部尚书。斥在京番僧,以挫其势。成化五年(1469)转吏部,力主赈灾荒、抚流民、去冗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改公债司设置,泉币司部分职掌并入,属财政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,调查货币,货币计算;二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;三、监督造币厂;四、监督银行,发行纸
【生卒】:?—1651【介绍】:清满洲镶白旗人,蒙郭氏。皇太极天聪、崇德间从攻锦州、宁远。顺治元年任刑部理事官,从攻李自成,南下至湖广、福建,官至都察院参政。
十二卷。明卜世昌,屠衡校订。卜、屠皆秀水人。事迹不详。该书仿《新唐书》,各署姓名例。其书补陈建明《通纪》之遗。起元至正十一年(1351),终于明隆庆六年(1572)。编年记载,多拾稗史之言,冗杂特甚。
字元懔,河阳涅阳(今河南邓县东北)人。居江陵,少好学,乡里称为“童子学士”。梁元帝时,为吏部尚书。劝帝都渚宫,不还建康。被俘至长安。北周初,位仪同三司,参与刊定书籍。周武帝保定中卒。有文集传于当时。(
?—1560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。土家族。保靖(治今湖南保靖县)宣慰使※彭九霄第三子。嘉靖六年(1527),承袭宣慰使。十九年(1540),奉调从征镇筆。二十二年(1543),随征贵州田平。三十三年(1
十五卷。清许体元撰。许体元字御万,灵武人。其书大旨以象为主,对于每一卦都是先观本象,次观系辞所取之象。凡时义德用之所在,均在象中见之。许氏认为八卦有本象,有象中之象,有理中之象。又说象中象与理中象各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