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长
①参见“甲”。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,隶宣抚司。后募乡民为之,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领之。
乡官名。自宋朝以来,实行保甲制度,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。保设保长,甲设甲长。参看清代顾炎武《日知录·里甲》。宋熙宁三年,王安石实行新法:十家为一保,五十家为一大保,十大保为一都保;保及大保各有长。见《通考·兵考》。清代十户主一牌头,十牌立一甲头,十甲立一保长。见《清通考·户口考》。
①参见“甲”。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,隶宣抚司。后募乡民为之,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领之。
乡官名。自宋朝以来,实行保甲制度,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。保设保长,甲设甲长。参看清代顾炎武《日知录·里甲》。宋熙宁三年,王安石实行新法:十家为一保,五十家为一大保,十大保为一都保;保及大保各有长。见《通考·兵考》。清代十户主一牌头,十牌立一甲头,十甲立一保长。见《清通考·户口考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西汉置,属颍川郡。治所在今河南宝丰县东三十六里古城村。西晋属襄城郡。东晋废。古县名。本春秋楚父城邑,西汉置县,治今河南省襄城县西。属颍川郡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更始元年(23年),“光武因复徇下颍阳
源见“鸡鸣狗盗”。指有某种微末技能的人。汉王充《论衡.逢遇》:“一有以遇者,窃簪之臣、鸡鸣之客是也。”
即今河北秦皇岛市西南北戴河之蔡各庄乡。清同治 《畿辅通志》 卷49临渝县图: 西南有蔡各庄。
进人、退人:指对人亲近、疏远。加诸膝:把他放在膝盖上,表示非常亲热。坠诸渊:把他推进深水潭,表示非常憎恶。 意谓按照自己的好恶来决定对人的态度。语出《礼记.檀弓下》:“古之君子,进人以礼,退人以礼,
豆茎和豆粒,喻兄弟。见《七步诗》条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时负责翻译古印度语言文字的机构。始设于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在今江苏金坛市南长荡湖中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5常州府宜兴县: 柚山 “在县西北九十里洮湖上。与湖中大坯山对峙,巨石瞰湖,延袤三四里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15字南耦。安徽桐城人。总督方观承之子。乾隆后期进士。历官太常寺少卿、陕西巡抚,闽浙、直隶总督,军机大臣。乾隆中,先后从福康安参加台湾、廓尔喀之役。嘉庆间,治陕西军务,平宁陕兵变,
?—1358元朝将领。字彦英。武冈绥宁赤水(今湖南绥宁境)人。苗族。深习武功,众推为长,教苗众习武自卫。受湖广陶梦祯招纳,为苗帅。历任海北宣慰使都元帅、江浙行省参政。至正十六年(1356),调往江浙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