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牢
官名。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。详“提牢厅主事”。
官名。明置,掌提点刑部牢狱,稽覈罪囚;因刑部主事任此职,故又称提牢主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刑部》。清沿明制,也设提牢,官署称提牢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刑部》。参看《明会典·刑部·提牢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三·刑部提牢主事》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。详“提牢厅主事”。
官名。明置,掌提点刑部牢狱,稽覈罪囚;因刑部主事任此职,故又称提牢主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刑部》。清沿明制,也设提牢,官署称提牢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刑部》。参看《明会典·刑部·提牢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三·刑部提牢主事》。
唐永淳元年 (682) 置,为党州治。治所在今广西玉林市西北七十里党州村。天宝初为宁仁郡治,乾元初复为党州治。北宋开宝七年 (974)废。古县名。唐永淳元年(682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西北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唐段安节《乐府杂录.歌部》载:唐 大历中,歌者张红红与其父乞食于路,将军韦青闻其喉,纳为姬。尝有乐工撰新曲未进,先印可于青。青潜令红红听于屏后,以小豆数合记其拍。乐工歌罢,青入问,云:“已得矣。”青出
在今福建霞浦县东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6福宁州: 湖平 “嘉靖三十五年,官军败倭贼于孤山,又追败之于湖坪,是也。今有湖平铺”。村名。又称浩平。在江西省乐安县城西南部。属湖坪乡。人口 9300。宋代
源见“项庄舞剑,意在沛公”。谓于鸿门宴上项庄虽舞剑而未能伤及刘邦,事兴而未果。清严遂成《乌江项王庙题壁》诗:“剑舞鸿门能赦汉,船沉巨鹿竟亡秦。”
即堂阳镇。在今河北新河县西北。《金史·地理志》 作唐阳镇。
三卷。清代惠栋撰。惠栋见《新本郑氏周易》条。此书是作者的札记,涉及面较广,内容取自经史多种著作,考据十分精详、广博。由于作者精于汉易学,所以书中有许多“识粹道藏之论”,如卷一“卦气”、卷二“龟卜”等内
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。永乐十二年 (1414) 改属铜仁府。清以后废。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,属铜仁府。后废。
在今陕西彬县西南。十六国前秦中垒将军徐嵩,据险筑堡以自固,故名徐嵩堡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》: 东晋太元十二年 (387),“姚苌遣其将军姚方成攻陷徐嵩堡,嵩被杀,悉坑戎士”。
诗集。唐崔湜撰。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等未著录崔湜文集或诗集。《遂初堂书目》著录《崔湜集》。《宋史·艺文志七》著录《崔湜诗》一卷,该集也已散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三十八首,《全唐诗补编》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