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大夫
爵名。战国魏、秦皆置,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,也称七大夫。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,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可与县令、丞分庭抗礼。文帝以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。
爵名,战国时秦、魏都有此爵。秦商鞅变法时所制定的二十等爵的第七级也称公大夫。汉沿置,以赏军功。秦、汉以公大夫为高爵起点,汉高帝时公大夫以上有食邑,公大夫以下得免役。汉文帝以后,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才得免役,第八级公乘以下仍得服役。
爵名。战国魏、秦皆置,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,也称七大夫。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,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可与县令、丞分庭抗礼。文帝以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。
爵名,战国时秦、魏都有此爵。秦商鞅变法时所制定的二十等爵的第七级也称公大夫。汉沿置,以赏军功。秦、汉以公大夫为高爵起点,汉高帝时公大夫以上有食邑,公大夫以下得免役。汉文帝以后,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才得免役,第八级公乘以下仍得服役。
①即今广东惠阳市 (淡水镇)。产海盐,清设盐课大使。②在今广东惠东县东南平海镇东。为盐场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9: 归善县有 “淡水盐场”。明正统八年 (1443) 于此置碧甲巡司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明湖广沔阳人,字伯益。举明经,授耀州学正,官至吏部郎中。有《沧浪集》。
见“虑囚”。
栗(lì粒):发抖。指义纵执法酷苛,使人不寒冷而浑身发抖。后以此典比喻极端恐惧之状。义纵(?——前117年),河东(治安邑,今山西夏县西北)人。汉武帝时,任长陵(今陕西咸阳东北)和长安(今陕西西安南)
即今湖北宜昌县北金竹乡 (金竹坪)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源见“青藜照阁”。本指汉刘向,后泛指学问勤苦之士。宋刘克庄《念奴娇.居厚弟生日》词:“从者谁欤?青藜阁下,汉卯金之子。”
源见“子牟恋魏阙”。指离开朝廷。唐李白《同友人舟行游台越作》诗:“空持钓鳌心,从此谢魏阙。”
官名。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。位达鲁花赤之下,掌司事。多以土人为之。明、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。正六品。管所辖土兵及司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
即今黑龙江省阿城市东南三道河子,为阿什河支流。由头道、二道、三道、四道诸河总汇而成,故名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双城府: “东: 阿什河自宾州缘界,合混元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