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军断事
官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时分置于五军都督府中,理军中刑狱。详见“五军断事官”条。
官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时分置于五军都督府中,理军中刑狱。详见“五军断事官”条。
【生卒】:?—1275【介绍】:宋抚州崇仁人,字克东。深于《易》学。理宗景定中三领乡举。恭帝德祐元年,元兵至其家,刃加其颈,不屈遇害。
战国时人。中山国大臣。善游说。前323年,中山国听从公孙衍“五国相王”之议,欲与韩、燕、赵、魏等称王,齐王不悦,欲结燕、赵共伐之。他为中山出使于齐,说服田婴召中山君而许之王。旋又出使赵、魏,使赵、魏亦
即今江苏宜兴市西南五十里离墨山。《寰宇记》 卷92引 《舆地志》 云: 国山 “本名离里山。山有九峰相连,一名升山。吴五凤二年,其山有大石自立,高九尺三寸,大十三围三寸。归命侯又遣司空董朝、太常周处至
宋军簿籍。以指挥为单位,开具军官、士兵乡贯、姓名、年龄、入伍年月日以及迁补调动情况,总管、钤辖等主兵官员点检后,盖印画押。簿有两本,一由指挥掌管,一由驻营处主兵官厅掌管。
官名。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。名称始于元代,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,人户散处,于政不便,因酌远近众寡,于北部、东部、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,掌军兵、民匠及钱粮等事。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,谓之
书名。一作《相国邺侯家传》。唐李繁撰。十卷。繁,邺侯李泌子,文宗大和中,获罪下狱当死,因恐泌功业不传,乞纸笔于狱吏,写成传稿。已佚。《资治通鉴考异》有征引。陆楫《说海》所收《邺侯外传》乃后世伪撰,非繁
《后汉书.舆服志下》:“诸国贵人、相国皆绿绶,三采,绿紫绀。”《后汉书》卷六十五《张鱼传》:“吾前后仕进,十要银艾。”唐.李贤注:“银印绿绶也,以艾草染之,故曰艾也。”古代以绶(丝带)系官印,银印用艾
同“以蠡测海”。唐杜甫《赠特进汝阳王》诗:“谬持蠡测海,况挹酒如渑。”偏正 蠡,瓢,古代舀水用具。用瓢来测量海的容量。比喻用浅薄的眼光去看高深的事物。唐·杜甫《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》:“谬~,况挹酒如渑
指今广西南宁市以下、横县以上之郁江。《元和志》 卷38横州宁浦县: “郁江水,俗名蛮江水,北去县十步。”
读音:Luóbǔ【综】 彝族姓。四川德昌有此姓(333)。